辽宁法制报登报电话400一991一6080报纸登注销:XXXX有限公司注销公告:本公司股东会(出资人)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
单位减少金额公告: XXXX有限公司减资公告:经本公司股东会(出资人)决定:本公司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减至100万元。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书面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danbao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